行政处罚 决定书号 | 被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名称 | 救济渠道 | 行政处罚 作出日期 |
宛关缉违字〔2025〕4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2MAD758QL3N 法定代表人:苗红宇 | 保税货物擅自外发加工违规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 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 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十 二条第一项 | 罚款1万元 | 南阳海关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2025年 8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