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畹町关缉违字〔2025〕13号)

  一、案件名称:2025.7.30瑞丽市文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出口载货车申报不实违规案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畹町关缉违字〔2025〕13号

  三、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9月15日

  四、被处罚单位基本情况:瑞丽市文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W。

  五、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畹町海关。

  六、违法事实:2025年6月23日,畹町海关在畹町口岸芒满通道对5辆无牌载货车辆进行查验,现场发现其车辆外部与内部车漆颜色不符,随附的出口许可证上设备状态为新,与现场初步核查不符。经检验,该批载货车为旧机动车,与其提供出口许可证设备状态为新不符。瑞丽市文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因自己的疏忽未能尽到合理审查之义务,已经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七、处罚种类和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六条第二款、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瑞丽市文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2万元。

  八、救济渠道: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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