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公告2024年第4号
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30日
呼伦贝尔玉米深加工产品走向世界 (图)
自贸协定红利显现 宁波企业借中塞合作“东风”半年签证金额超2.4亿元(图)
财政部关税司组织开展年初联系服务住琼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活动
习近平: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为跨境电商插上“飞翔翅膀”(图)
广式糕点赶赴“蛇年宴会”(图)
湖南省召开全省财政工作会议
商务部召开欧洲企业圆桌会
全国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援助执行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大连海关推动辽宁“农”字号产业高质量发展(图)
海关总署副署长吴海平到武汉海关慰问调研
商务部举行离退休干部商务形势报告会暨干部荣誉退休仪式
Copyright © 2026 芜湖捷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