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义乌市锡垭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G014RB4H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洛店村258号402室
2025年11月22日,义乌市锡垭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玩具、魔方、抱枕等货物(报关单号:292020250000462297)。经查验,该批货物中有“BOOS”标识的香水1725件,价值人民币4830元、“DISNEY FROZEN PRODUCT DEVELOPMENT PORTFOLIO FH13 UPDATE 2”标识的手表玩具套装280套,价值人民币784元、“DISNEY FROZEN PRODUCT DEVELOPMENT PORTFOLIO FH13 UPDATE 2”标识的玩具手表1800件,价值人民币2520元、“FIFA CLUB WORLD CUP”商标的玩具6800个,价值人民币19720元、“FIFA及图形”商标的玩具450件,价值人民币1305元、“La Granja de Zenón”商标的玩具350个,价值人民币1015元、“MISS LOVELY”商标的香水288件,价值人民币806.40元、“MY LITTLE PONY(“小马宝莉”)”标识的玩具手表1700件,价值人民币2380元、“UEFA CHAMPIONS LEAGUE”商标的玩具1200件,价值人民币3480元、“YARA”标识的香水1536件,价值人民币4300.80元、“YSL”商标的香水384件,价值人民币1075.20元、“”标识的玩具手表380件,价值人民币532元、“皮卡丘”标识的玩具280件,价值人民币812元,以上货物共价值人民币43560.4元。经联系,雨果博斯股份有限公司、迪士尼企业公司、国际足球联合会、领导者音乐股份公司、义乌市凯航进出口有限公司、孩之宝有限公司、欧洲足球协会联盟、王迪、伊夫圣洛朗香水公司、任天堂株式会社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BOSS”、“DISNEY FROZEN PRODUCT DEVELOPMENT PORTFOLIO FH13 UPDATE 2”、“FIFA CLUB WORLD CUP”、“FIFA及图形”、“La Granja de Zenón”、“MISS LOVELY”、“MY LITTLE PONY(“小马宝莉”)”、“UEFA CHAMPIONS LEAGUE”、“YARA”、“YSL”、“灰姑娘(图形)”、“皮卡丘”(海关备案号:T2024-176152、C2019-84159、T2025-205476、T2025-200772、T2024-167761、T2025-185811、C2021-112783、T2023-151750、C2025-205472、T2022-121041、T2025-194505、C2024-180345) 商标权、著作权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香水、玩具上使用的“La Granja de Zenón”、“FIFA及图形”、“FIFA CLUB WORLD CUP”、“UEFA CHAMPIONS LEAGUE”、“MISS LOVELY”、“YSL”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相同;出口的香水、玩具手表上使用的“BOOS”标识、“”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出口的玩具手表、香水、玩具、手表玩具套装上使用的“DISNEY FROZEN PRODUCT DEVELOPMENT PORTFOLIO FH13 UPDATE 2”、“MY LITTLE PONY(“小马宝莉”)”、“YARA”、“皮卡丘”标识,事先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该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的货物。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著作权货物的行为。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以上事实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录、权利人权利证明、扣留凭单、当事人陈述、认错认罚声明、工商资料等材料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8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二项裁量,决定没收当事人侵权货物(“BOOS”标识的香水1725件、“DISNEY FROZEN PRODUCT DEVELOPMENT PORTFOLIO FH13 UPDATE 2”标识的手表玩具套装280套、“DISNEY FROZEN PRODUCT DEVELOPMENT PORTFOLIO FH13 UPDATE 2”标识的玩具手表1800件、“FIFA CLUB WORLD CUP”商标的玩具6800个、“FIFA及图形”商标的玩具450件、“La Granja de Zenón”商标的玩具350个、“MISS LOVELY”商标的香水288件、“MY LITTLE PONY(“小马宝莉”)”标识的玩具手表1700件、“UEFA CHAMPIONS LEAGUE”商标的玩具1200件、“YARA”标识的香水1536件、“YSL”商标的香水384件、“”标识的玩具手表380件、“皮卡丘”标识的玩具280件),并处罚款人民币218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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