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1.54亿元。一是支持广西、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等洪涝、地震灾后救灾工作,助力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二是支持辽宁、吉林、浙江、广西、湖北等5省(自治区)开展在田作物肥水管理、绝收地块改种补种、畜牧渔业补栏补苗、损毁设施修复等灾后生产恢复工作。三是支持山西、新疆、甘肃等3省(自治区)及时做好农作物改种补种、畜牧补栏等洪涝、风雹灾后救灾工作,加快恢复农业生产。四是聚焦防救衔接,支持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四川等13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实施喷施作业等秋粮防灾举措,助力夺取秋粮和全年粮食丰收。

简称“海关总署”是中国政府负责海关事务的主要机构,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海关总署的主要职责包括:进出口监管、海关政策执行、对外合作、统计与分析、知识产权保护。海关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监管进出口活动促进国内外贸易,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同时也通过税收为国家财政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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