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青海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座谈会精神 着力谋划提升财政监管工作水平

  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座谈会是“十五五”开局起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财政监管工作如何更好服务财政科学管理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实践指引。青海监管局迅速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座谈会精神的核心要义,立足监管职能找准发力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将座谈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财政监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座谈会精神

  一是抓实局内组织传达学习。青海监管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蓝佛安在集中研讨时的讲话精神。全局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是践行财服从于政、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的重大任务,也是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讨。研讨环节,各处室围绕会议精神,结合财政监管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开展深入交流。全面剖析当前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把科学管理理念贯穿财政监管工作全过程,切实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三是同步向中央驻青预算单位传达学习。结合常态化监管和预算审核工作,我局及时向属地中央预算单位传达座谈会精神。督促各单位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规范预算管理,强化绩效意识,压实主体责任,把财政科学管理要求融入预算管理各环节,全面推动座谈会精神落地见效。

  二、迅速行动,将座谈会精神精准落实到下半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中

  一是聚焦重大战略实施,强化重点转移支付全链条监管。紧扣青海生态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任务,聚焦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等重大生态保护项目,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流向、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监控,及时纠偏提醒。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抓实“两重”“两新”专项资金监管,强化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核查,密切关注政策执行中的突出问题。通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质效的提高,切实提升生态保护成效、扩大民生改善成果。

  二是树牢底线思维,严密防范化解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坚持将地方政府债务与财政经济运行监管工作相结合,建立重点地区风险监测机制,针对收支矛盾突出、风险隐患较多的重点地区,定期开展风险形势研判。完善财政运行“立体画像”式分析评估,强化“三保”动态分析监测并进行常态化预警,及时向县区财政部门提示并核实处置,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属地财政金融联动监管,紧盯财政领域金融风险交叉传导隐患,加强日常数据监测、金融形势分析和政策评估,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三是坚持精打细算,从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充分发挥财政部青海监管局、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调剂共享工作联席机制作用,持续推动跨部门资产调剂工作向纵深推进,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对中央驻青预算单位的预决算编制审核,综合线上常态化监管和重点单位现场核查,有效防范财政资金支付使用风险,构建覆盖申报、执行、决算、资产的全链条监管机制。主动配合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聚焦预算编制科学性、资源统筹配置有效性开展监管,推动预算安排更加贴合青海实际。

  四是强化监督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出重拳、出实招,从严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检查工作质量、提升监管成效。既紧盯问题查处,更注重深挖制度性、机制性短板,督促被监管单位补齐内控管理漏洞,推动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做好监管“后半篇文章”。

  三、谋划长远,着力优化提升财政监管工作质效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以党建促业务。抓实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根基,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从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日常教育、管理、培养机制,加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统筹谋划、攻坚克难的实战本领。

  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推进内控制度“废改立”,补齐制度短板、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内控责任,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内控制度体系,将内控建设与财政监管业务深度融合,以内控制度统筹推进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监督、预算执行监控等重点工作规范开展。

  三是夯实闭环监管基础。构建“预警—核查—反馈—整改—回头看”闭环监管模式,充分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破解青海地域辽阔、现场核查成本高的难题,线上常态化进行疑点筛查,线下精准开展实地核查。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强化整改跟踪复核,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推动监管发现问题真正转化为治理成效。

  四是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监督格局,向上强化请示汇报,主动对接财政部相关司局汇报属地监管情况,确保监管工作精准合规、口径统一;横向联动青海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及其他中央驻青预算单位,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凝聚财政监管合力。

  下一步,青海监管局将持续深学细悟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座谈会精神,坚决落实部党组“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立足青海财政经济实际,补弱项、抓亮点、提效能、争进位,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抓细抓实下半年财政监管重点任务,构建财政监管常态长效机制,推动财政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或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简称“海关总署”是中国政府负责海关事务的主要机构,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海关总署的主要职责包括:进出口监管、海关政策执行、对外合作、统计与分析、知识产权保护。海关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监管进出口活动促进国内外贸易,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同时也通过税收为国家财政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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