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勐腊关缉违字〔2025〕205号)

  一、案件名称:“2022.12.02”西双版纳洲宏报关代理有限公司非法代理报关违规案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勐腊关缉违字〔2025〕205号

  三、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0月15日

  四、被处罚单位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洲宏报关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C。

  五、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勐腊海关。

  六、违法事实:2022年12月 2日,当事人西双版纳洲宏报关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云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勐腊海关申报进口鲜榴莲1票,报关单号为861220221000031263,商品名称:鲜榴莲,重量:18342千克,总价:678654元人民币。经查,在代理报关过程中,当事人西双版纳洲宏报关代理有限公司非法制作进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同时安排非公司名下备案的报关员办理报关手续,其行为构成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违规行为。

  七、处罚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西双版纳洲宏报关代理有限公司处予罚款人民币0.3万元整。

  八:救济渠道: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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