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宏新电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441900771863752R | | | | | | 相场雄二 | | | | | 凤关缉违字[2026]10008号 | 短少保税料件、不依照规定办理保税货物外发加工手续 | 短少保税料件、不依照规定办理保税货物外发加工手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八条第七项第四目、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8.95万元 | 18.95 | | | 2026-3-10 | 2099-12-3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凤岗海关 | 11441900MB2D1514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凤岗海关 | 11441900MB2D1514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