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盈江关缉违字〔2026〕9号)

  一、案件名称:“2026.03.12”盈江县盈捷报关有限公司未申报原始舱单违规进口铁矿石案。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盈江关缉违字〔2026〕9号。

  三、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4月3日。

  四、被处罚单位基本情况:盈江县盈捷报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线 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23MA6PMQQB73。

  五、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盈江海关。

  六、违法事实:2026年3月 12日,当事人盈江县盈捷报关有限公司为****贸易有限公司代理报关进口一票铁矿石。当事人盈江县盈捷报关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境运输工具载货承运确报”,在未完成申报之前,因沟通不畅,导致在未办理好载货车辆入境手续的情况下,两名驾驶员驾驶载货车辆先行入境,在入境卡口被盈江海关查获。

  七、处罚种类和依据:当事人未按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前完成舱单数据传输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予以警告。

  八:救济渠道: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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