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决定书号 | 被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名称 | 救济渠道 | 行政处罚 作出日期 |
郑新关缉违字〔2026〕2号 | 当事人聚航汇公司进口人发料件原产地申报不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0号)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九条第二项和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从轻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 郑州新区海关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2026年4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