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郑州新区海关对郑州聚航汇进出口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

决定书号

被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名称

救济渠道

行政处罚

作出日期

郑新关缉违字〔20262

郑州聚航汇进出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9NNGFW0K法定代表人:侯志豪,

当事人聚航汇公司进口人发料件原产地申报不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0)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条第二项和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从轻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郑州新区海关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026420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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