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联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440115MADQ0MWE2Q | | | | | | 王芳林 | | | | | 凤关知罚字[2026]101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当事人构成出口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货物的事实。 | 当事人出口分别带有“ROLEX 及图形”“PATEK PHILIPPE”“OMEGA及图形”“SAMSUNG”“Apple logo(图形)”“耐克钩图形”“HERMES及图形”等商标的货物,构成出口分别侵犯劳力士钟表有限公司、日内瓦百达翡丽股份公司、欧米茄有限公司、三星电子株式会社、苹果公司(美国)、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爱马仕国际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8号)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四项 | 其他-没收侵权货物。 | 当事人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决定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人民币5862元。 | 0.5862 | | | 2026-6-16 | 2099-12-3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凤岗海关 | 11441900MB2D1514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凤岗海关 | 11441900MB2D151447 | |